2020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全国招聘教职工公告(104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规定,广州市越秀区特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104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拟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其中中学教师25名,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6名,小学教师5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12名,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yx.yuexiu.gov.cn/jyzl/jg/yxjygk/index.shtml)。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人员,以及已办理暂缓就业的人员,在文件规定期限内,视同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少年宫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3.所有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环节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经招聘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两个环节中任意一个环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轮。
4. 关于考生的年龄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5.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6. 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报考非中学的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报考其他非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报考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教师岗位除外)。
7.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笔试—心理品质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0年2月6日(星期四)9:00起至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17:00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教师岗位考生还须按照要求上传应聘材料(非教师岗位考生不须提供)。所有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 学历与专业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社招/应届+姓名”)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与专业证明材料:
除暂缓就业毕业生、就业择业期人员外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
社会人员、暂缓就业毕业生和就业择业期人员:已获得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
(2)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报考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舞蹈外的其他岗位者提供)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2. 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考生进行网上初审,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17: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考生于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于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自行于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10:00至基本能力测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公告和《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对应要求的有关材料。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0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人员:教师岗位考生(经报名和网上初审合格的非教师岗位考生和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基本能力测试)。
A类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B类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岗位类型见《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仅作为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以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同日在该网站公布打印下一环节准考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