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所属学校艺术学科表演舞蹈高级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专业型师资力量,珠海市教育局决定在珠海设立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所属学校在编艺术学科教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732.33平方公里;拥有海岛147个,素有“百岛之市”的美誉。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中国十大魅力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
珠海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正处在千载难逢的时空节点上。珠海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新要求,以新时代“二次创业”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升城市能级量级,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典范城市。
珠海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率先成为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珠海教育以“提质创优建高地”为抓手,以实现“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办学内涵发展、人才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坚定不移、脚踏实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更多信息可访问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2所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公示公告”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从事艺术专业(限表演或舞蹈方向)相关工作,且取得教师系列或表演艺术系列高级职称,其代表作品获得过表演艺术类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应聘人员代表作品获得过表演艺术类国家级或国际奖项的优先考虑。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要求:副高级职称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的为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等
招聘表演艺术教师(岗位代码01,在珠海市第一中学工作)和舞蹈艺术教师(岗位代码02,在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工作)各1人,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等基本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进入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珠海市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至2月18日18:00时。
2.现场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直接考察的,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56-2123735。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报名表(附件1,附照片、本人签名);②身份证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③本人取得的各层次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计划生育证明或《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2)。
上述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①④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
(二)招聘方式
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仅为1人时,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招聘,先安排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形式为答辩(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取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招聘方式及地点等事项,将于2020年2月20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4312,212373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面试方式招聘的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按要求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
珠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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