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辽阳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高校毕业生公告(13人)
为优化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关于加强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管理的意见》(辽市委办发〔2011〕1号)等规定,拟为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3名。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其他专业情形不予引进。具体岗位条件与要求详见表1;
3、毕业时间: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
4、辽阳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其认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2日16时。
(2)报名形式:诚信承诺,网上报名。
(3)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①《2020年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请以word格式发送);
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2020年应届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报名邮箱:lys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1)现场需提供报名申报材料原件:
①《2020年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2020年应届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以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被引进人员组织考察,并对拟被引进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被引进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引进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岗位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与引进。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引进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起始时间自引进人才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期间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签约入职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引进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5、已参加工作的同学,被引进后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新引进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7、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附件1:2020年灯塔市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心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