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沭阳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8名)
2020年沭阳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名额
计划选调行政人员8名。(具体职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行政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乡镇5年以上、县直单位2年以上行政岗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份条件、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2年;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参加公开选调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采用网上报名、后台审查的方式进行,由考生向县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a3551547@163.com),考生的个人工作成果(发表的文章)电子档可一并发送。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县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3、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至3月25日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查阅干部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按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会同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具体实施。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到选调单位先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行政、工资、党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试用期满后,能够适应岗位的,由选调单位提请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能适应的,回原单位上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27-83069805
(二)监督电话:0527-83069821
(三)成绩公告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