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公告(2名)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政研室决定在宜宾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委政研室文秘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宜宾市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止于2020年3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政研室(翠屏区都长街82号市委办公大楼三楼313室)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0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政研室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三)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对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思考分析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宜宾市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96.6/)公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符合进入面试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在宜宾市电子政务内网(http://222.87.96.6/)公布。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等,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