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龙泉市法治监督员选聘公告(50人)
为全面提升法治龙泉建设水平,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促进科学立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龙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一批法治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选聘50名法治监督员(群众代表)。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满22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热心支持法治龙泉建设;
(四)熟悉市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五)以下3类人员优先聘用:
1.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教育系统退休人员;
2.曾担任或者现任龙泉市党风廉政监督员、人民法院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
3.现任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20日。
报名方式:自行下载《龙泉市首届法治监督员报名表》,填写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lqswqmyfzswyhbgs@lishui.gov.cn邮箱,或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司法局205办公室)报名。
(二)审核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据选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并进行公告,聘期3年。
四、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法治龙泉建设相关的学习、会议、调研和培训等工作;积极参加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督察、巡察、考核、明查暗访等相关工作;
(二)充分利用监督员各行各业的特点,深入人民群众,了解法治建设方面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每人反映问题或建议每年不少于1个,可以联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需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经申请批准,监督员可以就某项工作、某个部门、某个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监督,听取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了解,获取监督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进行现场了解和监督的,需3名以上共同参与;
(四)根据工作需要,法治监督员对相关部门进行法治建设评价评分,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法治建设的年度考核依据。
五、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龙泉建设,在科学立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针对发现和感受到的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qswqmyfzswyhbgs@lishui.gov.cn,我们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玉芳
联系电话:0578-7122612、7765679
附件1:龙泉市首届法治监督员报名表
中共龙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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