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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公告

2020-04-22 18:4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新疆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新疆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至5月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新疆农业科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科学院创立于1955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贯彻执行自治区有关农业与农业科技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研究及科技服务等工作。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新疆农业科学院机关、粮食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微生物应用研究所、核技术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吐鲁番农业科学研究所、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哈密瓜研究中心、海南三亚农作物育种试验中心、库车陆地棉试验站、轮台果树资源圃、玛纳斯农业试验站、墨玉农业试验站、拜城农业试验站、温宿水稻试验站、奇台麦类试验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综合试验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 4月22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22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专业参考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

  (八)少数民族民考民考生须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或以上证书。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科学院网站(www.xaas.ac.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0年4月22日至5月15日。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5月15日24:00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科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82.246.53:9999)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教育经历、科研成果及奖惩情况等,并按照网络报名信息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名联系人:宋 杰 联系电话:0991-4502037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新疆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交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

  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笔试、面试及后续招聘程序

  新疆农业科学院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英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加分情况: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由新疆农业科学院在新疆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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