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鞍山海城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柳分局招执法协管员公告(30人)
1、海城市户籍居民。
2、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含)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不得有纹身。
5、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和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健康证明、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公安局对面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5月12日截止。
报名地点:海城市西柳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一楼办公室(西柳东站北侧原建委院内)。
报名电话:0412-3822110
(三)政审、考试
政审。西柳镇党委对报名人员有无前科劣迹开展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西柳镇党委组织进行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
面试。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加分。[1]学历加分: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学历分别加2、3分(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加分依据)。[2]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3]党员加5分。[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加3分。
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和加分合计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海城市西柳镇党委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础工资约1800元(需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约300元);绩效工资0-500元,根据工作表现按月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约500元,由用人单位负责。(保险费用按照政策随时调整)。
(二)聘用后协管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公告责任主体
本公告由海城市西柳执法分局负责解释。
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柳执法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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