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英才进广饶”招聘67人公告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人才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县财政发放的人才补贴。教育、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中小学、医疗机构实施的“英才进广饶”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本人才补贴标准执行。
4、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5、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6、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7、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二)企业引进人才按照招聘单位标准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享受人才工作相关激励政策。
1、引进人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民营企业引进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在企业工作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的人才补贴,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人才补贴、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人才补贴;对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在企业工作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人才补贴,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的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人才补贴、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800元人才补贴。人才补贴由县财政承担。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企业和其主管部门追回发放的人才补贴。
3、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4、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5、制定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将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纳入县事业编制“人才蓄水池”进行跟踪管理。每年度由组织人社部门对引进人才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全面掌握人才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次,对于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不再纳入“人才蓄水池”进行管理;3年服务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对引进人才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全面考察了解人才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考核奖惩、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次,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按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人员,本着“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的原则,择优聘用到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专业性岗位。
6、引进人才适时享受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政策。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公共就业人才网(www.grjyrc.cn)网及有关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447632、6443291
附件:
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