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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揭阳普宁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50人)

2020-05-25 08:56  |  普宁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并在首轮聘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在首轮聘期满后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0663-224485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3-2239147(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普宁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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