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省鞍山岫岩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警务辅助人员24人1、男性:16人。2、女性:8人。
(二)派驻县信访局警务辅助人员6人1、男性:5人。2、女性: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岫岩县户籍居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5年5月31日后,2002年5月31日前);符合政审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单眼矫正视力5.0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全身不得有纹身。
(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者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岫岩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岫岩融媒体》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县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6张。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时--6月5日12时。
报名地点:岫岩县公安局705室。
(三)政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
1、政审。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对报名人员开展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1000米徒手跑、10米×4往返跑;女:800米徒手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达标为合格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1)时事政治(30分);(2)基本法律法规(7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权重分比例为60%。
4、面试。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录人数的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不足1:1.5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也实行百分制,权重分比例为40%。
5、体检。委托县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录用与否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县中心医院出具体检单,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6、总成绩计算。实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检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录用,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岫岩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岫岩融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1、签订《劳动合同》。由岫岩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2、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由岫岩县公安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察合格后,统一分配上岗;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第一年每人每月148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保险费从1480元中扣除),以后工资每年递增至每月1850元。
(二)聘用后按公安辅警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志。
联系电话:7822310
联系人:董方明(13942252345)
岫岩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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