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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开招聘教师266人公告

2020-06-16 19:39  |  乐山人事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开招聘教师266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至30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教师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26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乐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为“学科教学(数学)”,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为“学科教学(数学)”。

  《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6月25日至6月30日上午12:00

  网上缴费:2020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8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日中午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科收取每名考生50元报名费,笔试缴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含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2020年7月1日下午17:00前,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团山街555号1号楼二楼,电话0833-2431510)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面试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7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18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请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鲜章)另加3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定向招考、考核招聘、加分等)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加分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7月9日—7月10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3—2442342),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乐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乐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并于2020年7月1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市本级的最低分数线,为市本级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区县的最低分数线,为本区县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市本级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区县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在相应区县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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