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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9名公告(第二批)

2020-06-18 09:52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如出现笔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具有对应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优先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由我校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后,招聘岗位未达到1:3面试招考比例要求的,我校将递减或取消招考岗位数。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未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设定了专业方向的招聘岗位,毕业证书未注明专业方向的,还需提交所学专业及方向的课程成绩单或研究课题证明材料或毕业论文,成绩单中无招聘专业规定方向的课程或成绩不及格的,按资格复审不通过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出具党员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党务工作经历、辅导员工作经历、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运动员等级证书和比赛获奖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

  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的公告。

  (三)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校统一时间、规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采用上机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为人员聘用提供参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有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的岗位,不受面试1:3比例限制。

  3.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要素进行测试。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教师岗位采用“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主要对应聘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基本素养、教学思路、语言能力、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等要素进行评测。试讲的内容、范围,在试讲前三天由学校结合岗位要求确定,并于当天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布。每个考生试讲结束后,考官进行面试提问。“试讲+面试”时间30分钟左右,“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五)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同一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对应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优先;若有相同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相应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为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的,进校后不得申请调整岗位;专业教师需到企业顶岗实践不少于1年;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需安排参加驻村扶贫、兼职辅导员工作,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

  七、招聘纪律

  (一)学校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人个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010573。

  (二)纪委办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学校门户网站:www.ynftc.cn

  附件: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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