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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公告

2020-06-18 09:55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形式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告

  注:

  1. 符合招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进入面试名额。

  2. 博士研究生岗位属长期招聘岗位,符合招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要求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四)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试讲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25%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学校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具体部门由学校统一安排,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人员,按照《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人才队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8397、3028133、3029235。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dhecw.cn

  附件: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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