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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2020-06-18 13:28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有工作经历的需要就业失业登记证。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网址:http://www.ynjy.cn。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博士学历学位不占比例。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50%,综合素质面试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素质50%

  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博士学历学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83351、65166955;

  (二)监督电话:0871-65198097、65103441;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ynjy.cn

  附件:

  1、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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