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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2020-06-18 22:12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告,详细情况考生可向招聘单位咨询,资格复审资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复审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排名后一位的考生进入面试。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报主管部门请示后按要求执行。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按照百分制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方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告,请考生注面试意查询。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yntjzy.cn/)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根据笔试成绩要求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应聘报考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纪检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重要提示

  1.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2.本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4.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965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9307;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四)网站:http://www.yntjzy.cn/

  附件: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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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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