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招录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35人)
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新民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力量,经市政府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5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为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新民市人民法院工作,由新民市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考核。
(一)司法辅警6名。
限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
(二)诉讼服务、庭审速录人员29名。
男女不限,主要职责为诉讼服务立案及协助法官从事司法辅助性工作。
法律和司法速录专业及退伍军人、中共党员者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影响形象的痣、胎记、疤痕;
(六)身高要求:男172cm以上,女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2185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录的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2020年7月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00—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民市迎宾街46号,双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办事大厅一楼(火车站南走300米)。
报名咨询电话:
024-27509755、15998385018(法院孙超);
024-27859888、18304025199(李老师)。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彩打原件)、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新民市人社局和新民市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报名现场及招录全程跟踪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始终。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组织招录考试
由沈阳双飞人力资源派遣公司负责全部招录过程,录取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新民市人社局和新民市人民法院负责全程监督。
1.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诉讼服务、庭审速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考生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或参照文本录入,满分100分。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政要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文字录入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诉讼服务、庭审速录人员考试分为文字录入、笔试和面试,分值权重分别占总分的40%、20%和40%。司法辅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权重分别占总分的40%和60%。
(四)政审、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录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随时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招录工作由新民市人社局和新民市人民法院全程监督。
注意事项:
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招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录工作由新民市人社局和新民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24-27509755、024-27515528
通讯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新民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