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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朔州山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人公告

2020-06-30 09:42  |  山阴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阴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打印的《山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考官小组,人数5—9人,考官全部外聘,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一小时,授课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等的,考生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阴县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阴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后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试用期1年。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人社部门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确定。

  咨询电话:0349—7024932

  监督电话:0349—7071244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0年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岗位专业设置目录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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