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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德州齐河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公告

2020-06-30 17:17  |  齐河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德州齐河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9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坚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资格(详见附件2岗位信息表)。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2020年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届留学毕业生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6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非应届留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 9:00—— 7月 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6日 11:00—— 7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工作动态栏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7月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11:00——7月10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11:00——7月11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下载打印《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9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至齐河县保健院政工科。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可在考察环节前提供。

  4、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⑴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⑵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会及时在齐河县卫健局网站公布。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卫健局网站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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