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省大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庄河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计划招聘50人,具体岗位及方向等需求详见《辅警招聘岗位计划》(附后)。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且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含)至2002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7、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庄河市辖区内常住户口。
(二)岗位条件
1、能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能适应长期倒班和集中食宿等集体生活;
2、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有专业限制的岗位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此外,还应具备:
(1)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远视;
(2)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严重静脉曲张,无重度扁平足,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
(三)不予招录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网上报名。7月14日至7月17日,应聘者自行填写《辅警招聘报名表》(附后),填写后传报至zhgajwzzp@163.com邮箱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采取预约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者通过电话预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因《辅警招聘报名表》上未填写联系方式或填写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报名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专科及以下毕业可仅提供毕业证);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纸质版个人简历;
5、当日个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纸质版彩色打印件,健康码显示为“绿码”;
6、其他工作经历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报名者,复印件留存备查。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或未能如实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报名条件不符合。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此次采取诚信承诺,承诺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均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准确、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体能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体测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测试时需携带本人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每个岗位体能测试中存在单项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文职辅警岗位体能测试采取准入制,达到合格标准即可。测试项目为4X10折返跑、男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
2、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照标准对应核定成绩。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跑、4X10折返跑、纵跳摸高、立定跳远、男俯卧撑/女1分钟仰卧起坐。(评分标准附后)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值10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得分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同时了解和评判职业适应度和心理健康状况。
(六)体检和政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文职辅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勤务辅警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报考人员总成绩在本岗位内从高至低排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总分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如需递补,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录程序结束后,面向社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一)签订合同。庄河市公安局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将进行准入考试,考试合格者,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试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公安工作情形的退回派遣公司。
(二)日常管理。在庄河市公安局工作期间配发制服,佩戴标志,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庄河市公安局文职警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庄河市公安局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派遣至庄河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期间,月工资标准为315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人员签订合同等事宜大连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0411) 89861786(大连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89725761(庄河市公安局),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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