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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省大理州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205人)

2020-08-11 17:54  |  大理州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云南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决定对前期卫生专项招聘的空缺岗位开展补充招聘205名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补充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补充招聘招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5人,其中:公共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2人、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6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工作人员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dali.gov.cn/)查询。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2018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8:00—8月20日24:00。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报考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及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等扫描后打包成文件(文件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联系方式附后)。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由州、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分级负责,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州级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本县市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报名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笔试、面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资格。此次补充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大理州内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3.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5.疫情防控要求:因防疫需要,考生不得驾车进入笔试、面试所在场所,所有进出考场的人员需自觉佩戴口罩。笔试、面试人员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笔试、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笔试、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如笔试、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评组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专业测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专业测试)结束,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七、招聘优惠政策

  按照《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招聘享受以下倾斜政策:

  (一)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具体发放事项及有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岗位、人事关系可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事业编制由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统一核定,由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四)聘用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在昆明落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补充招聘工作由州、县市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分级组织,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由州、县自行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

  咨询电话:

  大理州人民医院0872-2169392,邮箱:rsk2169392@sina.com

  大理州中医医院0872-2190365,邮箱:34102589@qq.com

  大理州妇幼保健院0872-2128935,邮箱:dlzfybjy@126.com

  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0872-2125916,邮箱:dlzey@126.com

  大理州疾控中心0872-2324640,邮箱:dlzcdc@163.com

  大理州中心血站0872-2254391,邮箱:dlxzbgs@126.com

  大理市卫生健康局 0872-2299144,邮箱:dlswjjrsk@163.com

  漾濞县卫生健康局 0872-7524817,邮箱:yangbawl@163.com

  祥云县卫生健康局 0872-3121025,邮箱:ynxyzhhy@126.com

  宾川县卫生健康局 0872-7148039,邮箱:rsk7148039@126.com

  弥渡县卫生健康局 0872-8162692,邮箱:mdxwjjbgs@163.com

  南涧县卫生健康局 0872-8520276,邮箱:njwsjrsg@163.com

  巍山县卫生健康局 0872-6124337,邮箱:wjjrsb@163.com

  永平县卫生健康局 0872-6525156,邮箱:ypwjjyzg@126.com

  云龙县卫生健康局 0872-5520432,邮箱::ylxwsjrsg@126.com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0872-5124805,邮箱:eyxylwszp@126.com

  剑川县卫生健康局 0872-4521237,邮箱:13887248065@163.com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0872-3032162,邮箱:ranny_52@163.com

  监督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2-2316481(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2-2316499(州纪委监委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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