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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公告(154人)

2020-08-13 17:33  |  锡林浩特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锡林浩特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锡市地区幼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为市属6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拟投入使用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154名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其中:蒙授幼儿教师78名,汉授幼儿教师62名,财务人员6名,校医8名。

  (二)招聘岗位分定向招聘岗位和非定向招聘岗位两类。

  (三)为促进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协理员就业,参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面向在锡市基层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类项目”人员,不包括由盟人社局单独组织实施的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高校毕业生)和自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连续在锡市基层服务期满的民生协理员定向招聘31名。

  (四)为了促进苏木镇、国有农牧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就业,确保苏木镇、国有农牧场幼儿园工作人员稳定,面向具有锡市苏木镇、国有农牧场户籍(落户锡市苏木镇、国有农牧场时间在2020年8月13日及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定向招聘9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锡林浩特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幼教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落户锡林郭勒盟时间在2020年8月13日及以前,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资格要求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不能如期进行,本次采取“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所学专业、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首次合同期内(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蒙语授课岗位报名人员须具备标准蒙古语授课能力。

  5.学历条件

  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条件:各岗位报考专业条件详见附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岗位报酬包括生活补贴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生活补贴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生活补贴3000元/月,绩效报酬50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日常管理

  经公示确定的聘用的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以及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0年8月13日——8月21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址: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linhaote.gov.cn)。请注意: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第一阶段:开展定向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定向岗位调整到非定向同类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8月23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8月24日17:30。

  第二阶段:开展非定向岗位报名工作。非定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8月31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9月1日17:30。

  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 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教育局负责。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上的公告。

  (四)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财会、校医岗位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其中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空出的岗位全部调整为非定向同类招聘岗位。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总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笔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

  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面试通知书》需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满分成绩100分。

  3.面试分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蒙授岗位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七)总成绩的计算

  幼儿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校医、财会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本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幼儿教师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该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九)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十)报到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所填报岗位类别,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聘单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教育局指定招聘单位报到,按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到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六、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聘考试程序咨询电话: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79—8212556(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479—822257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12779(市教育局)

  0479—8110258 (市纪委监委)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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