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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聘简章(148人)

2020-08-17 10:21  |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20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聘148人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力量,更好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储备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48名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其中:报考岗位分为普通岗位118个、贫困户家庭岗位30个(包括和林格尔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包含已退出)、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详情请阅读《2020年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2)。

  》》2020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聘148人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4日之后出生);

  5.具有和林格尔县户籍(发布公告前一天时的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30—17时。

  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劳务综合服务市场(城关镇西外环交警城关中队南100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并提前准备相应佐证材料。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2020年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以及电子版;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7)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报考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包含已退出)、低保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需各乡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现场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经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四)开考比例确定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9月9日至11日:8:30--12:00,14:30---17:30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持身份证原件(代领的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一)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测试报考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凭绿色健康码、带口罩进入考场,发热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招考工作的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七)笔试总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1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相关的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凡以上各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情形,由领导小组决定有关递补事宜。

  九、工资薪酬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薪酬和乡镇工作补贴组成。基本薪酬待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20〕9号)“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参照《关于呼和浩特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发[2015]264号)文件精神执行。

  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每年年终由各乡镇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它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日内拨打)

  县委组织部:0471-7191744

  县人社局:0471-7191455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详情请登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查询:http://www.helin.gov.cn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doc

  原文链接:http://www.helin.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0916.shtml

 

  和林格尔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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