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沧州献县选聘教师公告(87人)
献县第五中学、第四实验小学、匠心英杰小学于2018年暑假开学后投入使用,2020年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为确保三所学校暑假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并报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乡镇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除外)队伍中为三所学校公开选聘教师87名,具体选聘事宜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切实做好选聘工作,教体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选聘专任教师48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12名、思想品德1名、历史1名、物理7名、化学4体育2名、信息技术1名。
小学选聘专任教师39名,其中:语文17名、数学17名、英语4名、体育1名。
三、选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人员范围:2017年9月底以前在乡镇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2017年及以后招聘合同制教师、2018年及以后招聘特岗教师除外)。
(二)年龄不限,综合素质好。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三)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初中各学科和小学英语、体育学科,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
(五)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即应聘初中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特别说明:为保证初中教师队伍稳定,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且在初中学校工作的,只能应聘城区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城区小学岗位)。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政府网站和教体微信平台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到所在乡镇中心总校报名(第三中学在本校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献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中心总校、第三中学负责提供,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3)要如实填写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报名,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同一学科所选聘人数与该学科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选聘。
6、资格初审。对应聘的教师,由中心总校、第三中学按照选聘条件,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查验各类证件,如发现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乡镇统一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1、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项
符合选聘条件,籍贯为外县的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加2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如成绩并列,按第一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学历高的优先;如第一学历也相同,按教龄长短确定拟聘人员,教龄长的优先;如教龄仍相同,按年龄大小确定拟聘人员,年龄大的优先。
由县教体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后续工作
选聘工作完成后,由教体局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选聘人员到城区学校后,需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按照该学校的岗位设置情况,落实新的聘用岗位及相应工资待遇。
(四)咨询电话:462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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