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泸州市江阳区选调公务员公告(13名)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区委组织部和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区委组织部对拟考调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均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0-3160621。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0-3123715;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316207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830-3190016。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