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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宿迁沭阳县卫生健康局招聘村卫生室人员公告(156人)

2020-10-19 09:49  |  沭阳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15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报考年龄为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护理类等。

  6、公共卫生类、护理类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质。

  7、临床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可暂不提供执业资格,但须在录用后三年内考取执业资格(三年内未能取得执业资格者,不再聘用),取得执业资格后,须在村卫生室服务满五年,方可解除聘用关系。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沭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健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基层科(403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照片需一致)。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报考费用:收取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

  7、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沭阳县卫健局403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县卫健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

  (三)考试

  笔试由县卫健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卫健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相同的,按临床医学专业优先(如专业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如专业及学历均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辞职)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临床医学专业优先(如专业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如专业及学历均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办法

  1、对录取的156名人员,由县卫健局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乡镇(场)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临床医学专业优先(如专业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如专业及学历均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2、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不属事业单位编制。所聘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参照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确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3590019 13852270201

  联系人:秦峰 电子邮箱:845113120@qq.com

  附:2020年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岗位分配表.xls

  报名表.doc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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