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教师招聘公告(150人)
为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部署会精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团提前赴温州大学等各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1.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10月24日(星期六)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
2.其他各高校专场招聘会:根据招聘需求另行通知,程序同温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二、计划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苍南中学等50所学校拟提前招聘教师1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本科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自2020年1月1日后毕业的学生,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合格证明的;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2020届、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20届、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国家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6.具备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7.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大学期间获得一定奖项,或担任相关学生干部职务。
(1)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的;
(2)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0学年下学期期末);
(3)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含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排球、篮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符合资格条件第1、2、3其中一条及以上的,户籍不限,属于直接签约对象;符合资格条件第4、5其中一条及以上的,限浙江省内户籍,属于直接签约对象;符合资格条件第6、7条的,限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若报考非苍南县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的,属于直接签约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属于非直接签约对象。
说明: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院)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院)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若证书尚未颁发,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网络公示材料。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到设点高校现场或指定地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每生只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已经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初审
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谈对象,经面谈工作小组面谈后确定现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考核
符合直接签约的对象,在10月24日当天组织现场面试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小组现场通知。现场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非直接签约对象,由县教育局另行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等事项另行发布通告。总岗位指标减去已直接签约岗位作为参加综合考核对象的岗位指标数。因直接签约原因,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考岗位不再空缺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的岗位,如果没有符合的岗位,视为自动淘汰。
5.签订就业协议
符合直接签约的对象,根据同一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到同分的,以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学校招聘岗位有空缺,在同意服从岗位调剂未被预录的对象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6.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程序同温州大学招聘会。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五)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
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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