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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0人)

2020-10-22 09:55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0年度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 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实施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使用财拨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名额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区二人民医院、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30周岁及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天)(详见附件1岗位表);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经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6.不愿承诺为所报考单位最低服务5年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按照公告的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 2日—2020年11月 4 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6楼会议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374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在学信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考医生岗位的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医技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技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中:2018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在考证”阶段性措施。按照“岗位表”要求,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尚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盖有鲜章)。

  4.资格审查

  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人,根据《报名登记表》对报名者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业(职称)资格等条件完全相符。

  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要求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面试。

  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形成差额,未形成差额的,将调减或取消岗位,调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4.加分项目: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2020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交区卫健局402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加分材料递交时间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加分情况将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成绩公告后3日内,到区卫健局402室递交查分申请。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本次考试参加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和拟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2:1的,必须形成差额,并按该岗位本次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平均成绩划定成绩合格线,达到划定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入围面试资格;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专业科目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和《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zqzf.gov.cn)进行公告。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放弃面试资格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照有效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本次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六、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一)人员确定

  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卷面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办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非当日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区卫健局人事股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所有应试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以调档

  和政审为主。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自动放弃政审考察或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z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自考核环节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在编在岗具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岗位选择,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如系在编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同意,逾期未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保密局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827-2131863(巴州区卫健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27-5265220(巴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

  十一、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选岗、聘用、递补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地点,都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同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 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否则,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附件:

  1.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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