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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公告(70人)

2020-11-02 10:53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5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 6号),现就招聘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计划招聘教师70人。其中:向阳区小学教师50人;郊区小学教师12人,初中教师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政策加分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对小学比较紧缺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 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1)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 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 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服从聘用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及调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加分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 2 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 5 分,校级“三好学生”加 2 分;

  3、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加 5 分;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含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下同)毕业生,加 5 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 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三、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佳木斯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毕业生请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请时刻关注报名网站,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及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和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上传相关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专科、本科和硕士)及学位证(本科和硕士)、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往届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考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院系出具的师范类证明(盖章)。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5)符合政策加分的相关材料。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至2020年11月13日15: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址:。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5)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填报《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报和提交有关材料,凡填报和提交有关材料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4日15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录。

  (8)政策咨询电话及时间:11月2日至11月27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向阳区:0454-8607023 郊区:0454-61925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2:00。

  2、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2020年11月20日15:00。

  4、11月2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等信息。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卷面成绩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类证明(盖章)、往届毕业生(非2020年毕业的考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符合政策加分的相关材料以及招考单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招考部门的资格确认(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3、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2的比例,急需学科可不受岗位限制。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4、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五)面试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项目共两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备课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策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录取计划末位同分情况下,须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在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环节增加必要的考试内容,直到确定最终录取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

  对拟录用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1: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由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六、防疫相关要求

  根据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考生须从笔试前第14天开始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及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考试所在地教育局。考生要按照要求上交佳木斯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考生健康承诺书并认真填写。本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上交。

  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zip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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