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新机制人员公告(28人)
永福县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的机制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24个职位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1月3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的岗位,具体详见《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招聘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采取专业笔试、公共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一)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三)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四)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永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4号),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新机制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
2.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专业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救知识,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处置等。
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在专业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如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且经核准同意专业笔试开考的,则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专业笔试后均进入面试程序)。
2.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福县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4.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