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70人)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7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10名,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建平县常住户口;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期间为2000年11月16日至1989年11 月16日);
6.具有正常履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另加从事辅警工作工龄工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建平县公安局于2020年11月15日在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警事儿”(微信号:weijingshi-er)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报名地点:建平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室(公安局大门口西侧)。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2020年建平县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流行病学调查表》(详见附件),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时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流行病学调查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考务费50元/人。
3.考生于12月1日上午9:00-11: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当天,考生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测量体温。考生要全程自备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 验》(占笔试总分的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评定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参加体能测试。
5.公安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6.笔试成绩通过建平新闻网(www.jpxww.com)和朝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警事儿”(微信号:weijingshi-er)查询。
(四)体能测试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1、测评项目和标准:
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权重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六)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培训。
(八)聘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421-7829628
附件:
建平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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