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川公发[2016]46号)、《凉山州公安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宁南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公开考试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名额
招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招考名额:警务辅助人员25名,其中留置看护人员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森林警察大队勤务辅警10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凉山州常住户口或者省内其它市州长期在宁南居住生活的(需提供居住证明)。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期间为:1990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
8.录用后,能服从工作安排。
9.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本次公开考试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03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审查表》(附件)。
(四)资格审查由宁南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工作经历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3日下午15时-17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03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程序
(一)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报考者进行测试。男性测试100米、4×10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五项。女性测试、100米、800米、4×10往返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两项不及格者,取消资格。
五、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2020年12月18日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取消考试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公示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宁南县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三)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14012
更多招警信息请点击【招聘资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