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5人)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巡逻防控、社区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仅限男性),具体岗位按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具有广元市常住户口;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健康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3次以上(含3次)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优先招聘条件
1、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有摩托车、B1、A2以上大车驾驶证的,有文秘写作、网络维护、软件编程、视频制作编辑等特殊专长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8:30至11:3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特巡警大队(上西则天南路112号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839-520611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资料
1、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照1张;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退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7、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8、个人征信证明(收原件)。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依次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环节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申论答题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
参加笔试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语言表达、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能测评
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项目包括1000米中长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招聘体检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写政审意见。
七、聘用考核
政审合格者与广元市万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转正,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不低于2530元/月;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9-5206110。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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