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茂名信宜市城区学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145人)
(四)体检、政审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办理入职所需的全部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在报名和面试前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省及茂名市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符合《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信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与相应补贴。聘用人员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组织管理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程序、时间及成绩等信息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由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宜市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解释公告。
联系电话: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668-8867553;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8815211;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
附件:
4:中共信宜市委关于印发《信宜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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