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考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人)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流氓、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录用考试资格的;
(9)因个人主动辞职原因或被用人单位因违纪、违法解聘的;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11)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12)怀孕期间的女性。
(13)僧尼还俗人员。
(14)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和被执行的失信人员;
时间:2021年1月5日(9:00—12:00)
地点:色达县人民医院
3、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色达县公安局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时间:2021年1月5日(15:00—18:00)
地点:色达县公安局政工科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笔试科目:初中语文、数学、公安基础等综合理论知识。
(3)折算标准:文化综合知识以100分计,乘以30%,即为应聘者笔试成绩。
(4)折算公式:笔试成绩﹦文化综合知识×30%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1)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乘以20%,即为应聘者面试成绩。
(2)折算公式:面试成绩×20%。
3、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1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2)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米跑、15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女子组: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评分标准:体能测试评分由考聘单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中的相关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每项成绩各占总成绩的25%,单项成绩亦按满分100分计算。
(4)折算公式:体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25%)+(男:1500米跑成绩×25%;女:800米跑成绩×25%)+(男:引体向上成绩×25%;女:仰卧起坐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体能测试由色达县公安局实施。
(三)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运动训练专业(不包括体育理论、教育等专业)毕业生在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基础上加1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不重复加分。
(四)公示及政审
根据考生最终的综合折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综合折合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考委会最终确定聘用人员,由色达县公安局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色达县公安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参加考察拟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色达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满三个月后将结束本次所有考聘工作。
(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