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省甘孜州色达县考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人)
为加强色达公安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现代化治理步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州、县规范管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方式,面向甘孜州内公开考聘色达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甘孜州籍常住人口。
二、考聘职位及名额。
(一)勤务辅助人员职位一类:15名,限男性;
(二)勤务辅助人员职位二类:2名,限女性;
(三)勤务辅助人员特殊职位类:1名,限男性;要求持驾驶证A证(符合驾驶39座及以上大客车驾驶证)。
三、考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的精神。
(二)报考职位一、二人员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报考特殊职位人员不限学历。
(三)报考职位一、二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日(含)以后至2002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报考特殊职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含)以后至2002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伤痕,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他不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
四、考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色达县公安局、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色达县监察委员会、色达县教体局、色达县人民医院按以下基本方法和程序共同组织实施。考聘分为报名、体检、政审、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登记:
(1)参加报考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与标准》,现场提交一份近一周内的体检报告结果。
(2)登记报考时需提交近一周核酸检测报告、防疫健康信息码(近14日本人行程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及近期白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不齐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报名。退伍军人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报名时,如实填写《色达县公安辅警考聘报名登记表》,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18:00)
地点:色达县公安局
2、体检及政审:
考委会先组织登记报考人员在色达县人民医院集中进行身体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除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5米(含)以上和男女考生视力均在5.0以上的附加要求外,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等标准执行。
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政审,如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政审结论为不合格,将取消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考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