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呼和浩特回民区“一村一名大学生”招考聘用工作简章(19人)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牧水利局和攸攸板镇组成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报考资格、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回民区政府门户网站、回民区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存有疑问的人员暂缓聘用,并就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聘用人员属公开择优选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实行区选聘、镇管理、村(居)使用模式。由攸攸板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攸攸板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薪酬待遇为3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区财政和各村(居)按照1:1的比例保障,攸攸板镇负责落实。
(三)考核。每年年终由攸攸板镇对招考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备案。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在村(居)工作,按照岗位要求参与村(居)“两委”工作,除在本村(居)有创业项目外,不得在外兼职,如有在外兼职或经组织认定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不能承担工作任务的,由区委组织部、镇党委会商决定,予以解聘。招考聘用人员可自愿终止聘用合同,解聘或自愿终止合同人员名单,由攸攸板镇党委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备案。
(四)培养。加强对招考聘用人员的教育培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和攸攸板镇包村领导干部负责招考聘用人员的培养,按照把招考聘用人员培养成优秀基层党员干部的目标,加强对招考聘用人员的综合锻炼。考核优秀的招考聘用人员,由攸攸板镇党委考察,符合条件的可提名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本简章由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聘用
工作报名审核登记表
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4日
附件:
回民区“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公开招考
聘用工作报名审核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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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学历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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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报考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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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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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 |
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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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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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 编码 |
婚姻 状况 |
是否同意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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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关系 |
所 在 单 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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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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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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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 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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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相关内容均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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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报名序号、初审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实事求是填写,此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