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盘锦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辽河公安局决定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辅警共10名,全部为辽河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勤队员,实行半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倒班轮休的工作模式。被聘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限男性,辽宁户籍的退伍军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至2003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的配偶及子女,加10分;
2.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及子女,加5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900元/月,津贴700元/月,超时补助420元/月,应发合计202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转正后基本工资为1100元/月, 津贴700元/月,超时补助420元/月,实发合计222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另基本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辽河公安局1号办公楼信访接待室(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3.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
4.所需材料
(1) 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 考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6)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7)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辽河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报名考试费用:100元,由个人现场缴纳。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由辽河公安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面试内容和面试评委。
(三)体能测试
(四)政审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体检。
政审的内容为报考条件的第二款。
体检参照《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此次招聘计划为10人,本年度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辽河公安局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辅警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工资、保险、人事档案等均由辽河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被聘用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辽河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五、注意事项
(一)辽河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辽河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招聘微信群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一旦丢失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件,身份证是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唯一有效证件。
咨询电话:0427-7603885
辽河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一键查看附件)
1.《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辽河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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