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7人)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渝中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3835424(区教委)023-63765137(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工作经历事项
6.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
附件下载:
附件1 渝中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6: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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