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08人)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108名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安心教育工作,符合招考专业要求;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面向地区“屏南县”是指2021年3月27日前已具有屏南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屏南县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均视为屏南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和“宁德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其中福建省和宁德市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宁德市”生源报考者。
4.考生报名时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资格,有关责任自行承担。
具体详见:附件《2021年屏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法
(一)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岗位,不缴费
报考者应在2021年3月21日8:00至3月27日17:30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能限定报考一个专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标准2寸白底身份证照。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其他问题的,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教育局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3-3328577,联系人:郑老师)。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地点
1.笔试科目:(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2)专业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时间安排
3月21日至3月27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9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底,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至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四)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我县将在福建屏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nan.gov.cn/)教育专栏发布复审人员公示(届时请关注网站信息)。
(五)面试
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150分制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达到合格线的方可参加面试;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学科面试采用片段教学(100分制)方式:现场抽题、备课,进行片段教学,根据考生片段教学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教材版本等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通知。
(六)考试总分计算
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占50%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占50%的比例合计,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三、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1.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岗位仍空缺的,该岗位纳入7月份全省补充招聘。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 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3月21日-3月27日分别向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屏南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4. 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5.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按有关政策及附件计划表相关要求招聘,公费师范生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六年。
6.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屏南县教育局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屏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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