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15人公告
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15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要求,2021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硕士以上(含)编外聘用(院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9年6月由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剥离生态环境监测职能后重新组建,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6名,内设14个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14人。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应用基础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等。全院以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的生态环保科技铁军为目标,近年来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专项项目300余项。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8个岗位15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等条件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1。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人员范围
硕士以上(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自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等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相关信息起,接受人员报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不定期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招聘期间,视情择时前往国内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点现场面试考核。本次招考工作贯穿2021年全年,如人员招满则提前结束,年底未完成招考指标作废。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不同招考方式,分别采取不同程序与办法。
(一)海南现场面试招考办法
1、网上报名
海南现场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受理电子邮箱:hainanshky@126.com。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信息表》(附表2和附表3,可从网上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1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提交在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文件)、个人主要业绩材料(附报告封面及目录即可)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注意:以上各项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聘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经确定后如需更改的须征得本院同意。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不再在网站发布,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不定期组织招考工作小组成员对网上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报名人员是否满足招聘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二是审查报名人员的主要业绩材料,审查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院聘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聘用全过程,凡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考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3、面试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视情择时组织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符合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或学术成果等方面,同时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事业心、责任感、适应岗位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仪容礼貌及语言表达水平等综合素质。
4、体检考察
经面试考核列入拟院聘人员的,由招考工作小组及时组织到海南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根据招考工作需要,确需进行组织考察的,由招考工作小组按照招录要求及时组织进行考察。
5、录用
对经考核、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地方和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院聘手续办理时间可延至该考生就读毕业时间,最迟延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点面试招考办法
1、现场报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点招考院聘人员期间,凡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可提前通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和《信息表》(附表2和附表3,可从网上下载)并现场提交考核组,也可现场填写提交考核组,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附上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提交在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文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材料,同时提交个人主要业绩材料(附报告封面及目录即可)。
2、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方式和要求与“(一)海南现场面试招考办法”的“2、资格审查”相同。
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由考核组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按顺序接受考核组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按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实有人员进行。
3、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与“(一)海南现场面试招考办法”的“3、面试考核”相同。
4、体检考察
经面试考核拟定院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当地公务员招录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寄回本院招考工作小组;现场招考期间,由考核组就地对拟定院聘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就地进行签约,初定聘用意向。
5、录用
程序和办法与“(一)海南现场面试招考办法”的“5、录用”相同。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发布后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不再在网站发布,均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报名时登记联系电话畅通。
(二)招聘工作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由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三)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结合国家以及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考核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贤词
电 话:0898-66787711 手 机:18907663266
报名受理电子邮箱:hainanshky@126.com
附件:
1、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院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