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489人公告(不限户籍)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初面
应聘基层行社员工岗的考生在资格审核合格后,需参加初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报考单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人员。
(四)笔试
视疫情情况,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背景调查
对考生进行背景调查,如背景调查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若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九)录用
考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并实行半年试用期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对个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至正式聘用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考生将会被取消资格。
3.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将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及直系亲属信息。
5.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889921。
6.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附件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信息表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