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公告(27名)
(七)体检
体检由转任机关负责组织,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转任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转任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转任
转任机关对拟转任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考试转任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转任机关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公开考试转任机关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830-319278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310647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830-3190016。
附件:2021年第二季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cf372984e3be4331be49bba881925d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