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名校优生”选聘77人公告
2021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名校优生”选聘77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6月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落实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要求,加强乡街党群服务力量和街道综合执法力量,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按照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开展“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总体要求,富拉尔基区现面向社会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人选确认、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八个环节的选聘方式,在富拉尔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引进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招聘拟为富拉尔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乡(街)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区教育局附属中小学校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7名“名校优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报考富拉尔基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要求为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的可进一步放宽至齐齐哈尔籍的预科生、三批次录取的本科生、三校生对口升学的以及专科升本科(全日制)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艺术专业生、体育专业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列入选聘范围(有相应专业需求的岗位除外)。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范围执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齐齐哈尔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选聘简章》发布时,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中有一人户口在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
2.生源地为齐齐哈尔市的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限2021年毕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边远地区艰苦岗,可放宽至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
3.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17时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fuquzzb@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所需材料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生证明或学生证。报考艰苦地区边远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齐齐哈尔籍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推荐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重复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接收报名人员推荐材料后,由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电话通知进入面谈人选。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人选确认。网上审查结束后,原则上按选聘岗位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择优比选确定面谈人员。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由区“名校优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谈。面谈由区级组织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届时由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名校优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由“名校优生”选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
(六)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齐聚英才”及“富拉尔基人才之家”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考察期间内提出。
(八)聘用。根据拟聘用人员应往届实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21年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富拉尔基区“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他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二)考核管理。“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不适应岗位需要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三)培养使用。选聘为富拉尔基区“名校优生”的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点使用,也可根据相关政策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进一步使用。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由人才办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组织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王铭萱
联系电话:0452-6880907, 15245830011。
附件:
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