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专项招聘公告(20人)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65年,经过50多年的奋斗,医院发展成为以肿瘤防治、骨病创伤、心脑血管和感染性疾病防治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81.5亩,开放床位630张,设有36个临床学科、11个医技科室和20个职能部门,其中手外科于2017年被山西省卫健委评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内分泌科、感染性疾病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医院拥有山西省“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山西省“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省卫计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高端领军人才、山西省卫计委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骨干精英人才、阳泉市第五届拔尖人才等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为深入贯彻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储备,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院拟面向高等院校招聘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共计20人,具体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校园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及2C批次录取的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现实表现良好;
3.符合本次招聘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在校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没有挂科的学科;
6.户籍不限;
7.自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广告
在健康阳泉官微、山西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本次校园专项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8:00至6月15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职位),报名人员请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写《2021年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附件2、附件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压缩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sxyqsyrskzp@163.com邮箱,邮件文件命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如:临床医师+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张三)。
(三)资格审核
1.2021年6月3日8:00至6月17日18:00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参加下一轮能力测评的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校园专项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
1.所有报名考生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能力测评环节。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果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聘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顺延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能力测评和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同等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统一进行考察。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用人单位要对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
对于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岗位,可以按能力测评成绩顺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能力测评、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阳泉党建网”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监督咨询
本次校园专项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院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53-2290126,3033015
招聘咨询电话:0353-3033068,3033069
附件:
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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