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60人)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实施“百校菁才计划”,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部分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聘A10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灌云县事业编制管理,有关待遇按照《灌云县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执行(附件3)。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曲阜师范大学
第二站:山东师范大学
第三站:湖南师范大学
每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灌云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将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灌云县教育局申请,经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应聘人员须明确应聘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xjyjzp@126.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4小时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如未收到资格初审意见,请及时与灌云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8852016,13851245851。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8852016,1385124585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灌云县教育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云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各站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13851245851。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不含20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点、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A10岗位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其他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监督和举报
(一)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8169009。
(二)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4.灌云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灌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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