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来宾市象州县中小学第五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38人)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关于允许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情况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关于同意象州县2021年通过直接面试引进县城中小学教师人才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学科教师需求,象州县将组织开展2021年第五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7〕259号)和《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3日~200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象州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及县城乡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19年以来象州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已列为拟聘人选、在公示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和《聘用控制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10月15日上午8:00~12:00。
发布公告之日起,考生可到来宾人才网下载考生报名表,如实填写。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注: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面试
本次招聘以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现场报名报考的考生提交材料后,当场确认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实行异地交叉使用考官,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3名,异地考官4名,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应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考官组成人员须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面试的地点和时间:2021年10月16日8时在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开始面试。
(六)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试讲教材选用象州县2020~2021学年度所用教科书。教材、备课用纸、笔由县教育体育局提供。试讲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九)聘用。通过面试考试后符合拟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后即可到岗任教。
(十)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