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一、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要,公安局计划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普通岗位(男)40名,普通岗位(女)5名,蒙汉兼通岗位(男)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户籍条件: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2021年11月16日前取得苏尼特右旗户籍)。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1月16日(不含)至2003年11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身高条件: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 cm及以上(以体检结果为准)。
6.学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7.专业条件:不限专业。
8.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9.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
10.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20年公开招聘已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岗位)。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辞退解聘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面部有明显疤痕、纹身等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培训、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期限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工作于11月25日8∶30至11月27日17∶30在网上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登录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ntyq.gov.cn),点击附件4“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于11月25日8∶30至11月28日18∶00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务必于11月26日8∶30至11月28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彩色正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打印《准考证》及笔试相关事宜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4.报名时必须填写《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到达笔试考场时交监考人员,否则不予安排笔试。
5.考生报名后建议不要外出,避免因疫情形势影响考试。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分别按照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笔试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为同一考试内容。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试卷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男女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个人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另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蓝底1寸照片4张。
(8)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9)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0)符合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日面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报考普通岗位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也可用蒙古语面试(须在报名时选择)。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对于每个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在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具有聘用资格。
6.对于每个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公开,同时在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一楼张榜公布。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身高、吸毒两项内容。体检费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向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本环节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组织实施,审查标准及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执行。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安排体检。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在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一楼张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安排体检、政审及考察。
(十)培训
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补训。补训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履行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等环节程序,安排培训。
(十一)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之日起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及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参照目前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右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八)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9-7229009
举报受理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18904798625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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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1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 网上报名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