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梧州市藤县公安局第四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4人)
为了缓解我局警力不足的问题,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安工作,提升我县社会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64 人。为此制定本招聘公告:
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于2021年12月7日前持个人应聘材料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联系电话:0774--7285522)报名应聘,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4名。
1.藤县公安局招聘文职5人(男女不限)、协助执法勤务共40人(只限男性);
2.纪委监委岗位看护辅警19人(男14人,女5人)。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填报报考岗位的审核不通过,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辅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广西梧州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广西梧州市的公民;
4.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男性身高165CM以上(退役军人不设身高限制),女性155CM以上;
5. 文职职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协助执法勤务职位,只招聘男性,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为初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高中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可不予续聘)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6.身心健康;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从本局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两年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需要提供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学位证书、退伍证、立功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计划生育证明。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笔试:安排在12月9日、10日,先进行体能测试,后进行笔试;体能测试、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考试情况及场地安排请加入微信“2021年第四批辅警招录群”,考试前进行公告。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准入项,共分四项内容,每项设满分为25分,四项得分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将不能参加后面所有的考核,不予以聘用。体能测试成绩占各项总分的25%。
1.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项 目 分 值 |
一 |
二 |
三 |
四 |
10米x4往返跑 |
1000米跑 |
立定跳远 |
一分钟俯卧撑 |
|
(秒) |
(分′秒) |
(米) |
(次) |
|
100(25.00) |
10″4 |
3′45″ |
2.61 |
32 |
95(23.75) |
10″7 |
3′50″ |
2.57 |
31 |
90(22.50) |
11″0 |
3′55″ |
2.53 |
30 |
85(21.25) |
11″3 |
4′00″ |
2.49 |
29 |
80(20.00) |
11″6 |
4′05″ |
2.45 |
28 |
75(18.75) |
11″9 |
4′10″ |
2.41 |
27 |
70(17.50) |
12″2 |
4′15″ |
2.37 |
26 |
65(16.25) |
12″5 |
4′20″ |
2.33 |
25 |
60(15.00) |
12″8 |
4′25″ |
2.29 |
24 |
55(13.75) |
13″1 |
4′30″ |
2.25 |
23 |
50(12.50) |
13″4 |
4′35″ |
2.21 |
22 |
45(11.25) |
13″7 |
4′40″ |
2.17 |
21 |
40(10.00) |
14″0 |
4′45″ |
2.13 |
19 |
35(8.75) |
14″3 |
4′50″ |
2.09 |
17 |
项 目 分 值 |
一 |
二 |
三 |
四 |
10米x4往返跑 跑 |
800米跑 |
立定跳远 |
一分钟仰卧起坐 |
|
(秒) |
(分′秒) |
(米) |
(次) |
|
100(25.00) |
11″4 |
3′40″ |
1.98 |
41 |
95(23.75) |
11″7 |
3′45″ |
1.94 |
39 |
90(22.50) |
12″0 |
3′50″ |
1.90 |
37 |
85(21.25) |
12″3 |
3′55″ |
1.86 |
35 |
80(20.00) |
12″6 |
4′00″ |
1.82 |
33 |
75(18.75) |
12″9 |
4′05″ |
1.78 |
31 |
70(17.50) |
13″2 |
4′10″ |
1.74 |
29 |
65(16.25) |
13″5 |
4′15″ |
1.70 |
27 |
60(15.00) |
13″8 |
4′20″ |
1.66 |
25 |
55(13.75) |
14″1 |
4′25″ |
1.62 |
23 |
50(12.50) |
14″4 |
4′30″ |
1.58 |
21 |
45(11.25) |
14″7 |
4′35″ |
1.54 |
19 |
40(10.00) |
15″0 |
4′40″ |
1.50 |
17 |
35(8.75) |
15″3 |
4′45″ |
1.46 |
15 |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测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测承诺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四项内容中任意三项得分为45分以上,即视为合格;其他人员四项达标方为合格。
4.退役军人免体能测试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达标即可参加政审考察及后续环节。
5.免考笔试及体能测试的人员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学历报考人员需在12月7日下班前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工作人员审验(藤县公安局大门左侧、出入境大厅旁边),免考笔试及体能测试人员考试当天无需到场。
6.体能测试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00米(800米)跑、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三)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考试题型和范围。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1分)、简答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纪律要求、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2,适时公布)。
3.笔试采取现场做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60分钟。
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四)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当考试合格人员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不录取。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招录群提前告知参考人员。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针对各岗位工作特点考察考生的动机匹配性、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成绩运用
1.体能测试合格、面试合格、以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在当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如在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书面向招聘部门提出申请免予测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准。
五、政审、体检、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政审
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自政审环节起,招聘职位出现缺额的,招聘机关可以从考试合格并进入补录库的考生中递补。
(二)体检
政审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依据《藤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藤县公安宣传栏或藤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入编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初聘人员在聘用后需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1.派出所、局机关、交管大队辅警薪酬(文职与辅助执法勤务薪酬一样)约2699~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纪委监委看护辅警薪酬约2699~5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特殊岗位值勤补贴)。
2.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七、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和等候,以免延误。
(五)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且在此14天内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8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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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