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名面试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和面试考生须知,诚信考试,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面试时需摘下口罩),在考试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员。
3.考生进入考点须首先扫描海南省健康码二维码(考点张贴)打开个人健康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
4.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
5.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6.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将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关闭装入自带的书包或手机专用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放置在考点设置的“禁带物品放置处”(考生不宜将贵重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
7.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前7天,考生本人须通过实名制微信或支付宝等APP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码二维码每日健康打卡,否则将影响本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涉疫区(一般指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地级市、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登机(车、船)。
(4)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②考试前被有关部门划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外省市推送的其它重点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③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7+7”健康管理期间,严格按要求做核酸检测。考试时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四)条的有关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报名
1.户籍在海南省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或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考试。
3.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类别所有科目合格成绩,且所有科目合格成绩均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12月9日-12日17:00(报名期间各考区考位满额后将提前停止接受报名):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填报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12月9日-13日:网上审核。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应于12月13日17:00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向报名考区咨询。
12月9日-15日:网上交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12月15日24:00之前完成网上交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三)报名流程
五、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